农林(牧)渔;中药产品认证
自愿性认证是组织根据组织本身或其顾客、相关方的要求自愿申请的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是标准化工作的一个环节、是推动标准应用的主要手段,同时,认证制度本身也通过标准化得以具体体现。
为了满足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的要求,通过产品认证促进供给端和需求端有效对接,为供给和需求“双升级”释放新动能,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加快发展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鼓励自愿性产品认证的一系列促进政策,大力培育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鼓励从业机构开发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的新型认证服务,多角度助推“中国制造”迈向中高端水平。
我国实行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产品认证制度。目前除在20大类158种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产品中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又称CCC认证)外,国家鼓励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自愿性认证。
相对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保证安全性为主旨的“底线”作用,自愿性产品认证则起到促进质量优化的“高线”作用。目前,国家推行的自愿性产品认证有节能产品、节水产品、可再生能源产品、低碳产品、环境产品等认证。
具备的自愿性产品认证领域:
01.农林(牧)渔;中药;
02.加工食品、饮料和烟草。
1.由于消费者会首选有公信力的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因此通过认证可以提高制造商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
2.由于产品认证实际上是一种依据标准实施生产控制的保证过程,通过长期对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的监督跟踪,促进制造商的产品生产和质量控制能力,从而有效提高制造商的产品合格率和持续稳定的生产能力。
3.由于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因此能使制造商获得在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4.由于有认证机构的担保,因此当制造商产品因质量问题而面对法律诉讼时,有助于制造商的申辩。
5.获得认证证书,提高了制造商的质量信誉度,可以减少采购商的第二方现场审核,省去许多人力和费用的投入。
1.农机产品的生产者应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如有规定),经营范围覆盖申请认证产品;
2.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投诉;
3.产品满足本规则及产品认证特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