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S CICC-S12计算机档案管理软件类企业要求认证
计算机档案管理软件是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电子档案进行接收、整理、保存和提供利用的计算机软件系统。
目前,各行各业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广泛应用产生了大量的电子文件,这些电子文件归档形成的电子档案都会移交至档案部门进行管理和长期保存,并提供利用。各个过程都离不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2001年6月,国家档案局印发了《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暂行规定》,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新业态的不断产生, 2017年12月15日,国家档案局发布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规定》,《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规定》规定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具有“数据管理、整理编目、检索查询、安全保密、系统维护”等基本功能,以电子档案管理业务的工作流程为主线,包含了系统总体要求、档案接收、档案整理、档案保存、档案利用、档案鉴定与处置、档案统计、系统管理等内容,确保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使档案业务人员利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对电子档案的科学、高效和安全管理。软件研发企业须遵循《功能规定》的各项要求开发此类系统。
市场需要
档案产品与服务企业认证已经成为众多企业事业单位招投标、政府采购的重要采信依据和加分项。
管理提升
通过服务认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使企业内部各领域和环节的工作目标、流程和方法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合理化,从而优化和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水平和管理水平;
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运营风险,预防事故发生。
品牌形象
提升品牌形象
凸显差异化竞争优势
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决策参考
认证认可作为政府了解产业发展现状、制定产业政策、遵选标杆企业等政策的参考依据;
档案产品与服务企业认证作为档案领域唯一的行业认证,将优先受邀参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学术研讨和行业交流,共同推动行业发展。
1.企业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文件;
2.申请方应按照国际有效标准(CTS CICC-S12-2021)的要求在组织内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实施运行至少3个月以上;
3.至少完成一次内部审核,并进行了有效的管理评审;
4.管理体系运行期间及建立体系前的一年内未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